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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5-06-10 来源: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行政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承办

机构

检查

对象

检查

内容

检查方式

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检查考核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三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

就业创业处

与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约的培训机构

签约培训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每年不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