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4部门联合印发《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为残疾军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是优抚工作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残疾军人工作生活。近年来,我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迅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不断涌现,残疾军人对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需求也随之提高。为此,在《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暂行办法》基础上,我们总结长期以来实践经验,制定出台《办法》,推动进一步提高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工作水平。《办法》拓展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工作内容,提供技术咨询、评估、方案设计、适配、更换、维修、使用训练等全链条服务,更好满足残疾军人所需所盼。
二、残疾军人如何申请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
《办法》规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需要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的,应当由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者由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代为提出申请。
三、《办法》在优化服务方面主要有哪些新举措?
《办法》鼓励各地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为残疾军人提供更加便捷服务。针对残疾军人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品类康复辅助器具特性,增加定点配置机构送货上门、登门进行评估适配等服务内容,使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工作更加周到、暖心。要求定点配置机构适时开展服务评价、跟踪回访等工作,主动优化服务。
四、康复辅助器具品类有哪些变化?
《办法》从残疾军人实际需要出发,参考《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2023年版)》,新增32项辅助器具类型。其中假肢类新增3项,移动辅助器具类新增7项,生活自理辅助器具类新增8项,信息交流辅助器具类新增10项,其他辅助器具新增4项。
五、对康复辅助器具质量有哪些要求?
《办法》进一步完善足部假肢、膝部假肢等30余件康复辅助器具的材质、技术要求。规定康复辅助器具应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共援引30余个国标或行标,为强化质量把控和规范管理提供依据。
六、如何保证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工作顺利开展?
《办法》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框架协议等方式,选取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服务优质、具有良好配置经验的机构作为定点配置机构。要求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和定点配置机构监管等工作。新增违规责任,定点配置机构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造成残疾军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取消定点配置资格并追究责任。同时规定残疾军人不得出售、出租在使用期限内的康复辅助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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