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相关要求,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退役军人特色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法定办学资质,且已在《2024年河南省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备案。有培训食宿场所、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我省“7+28+N”产业链群方向配套的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服务及与国家推行的退役军人新型就业岗位相关的培训项目,并具备满足培训实训专用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三)具有与培训专业配套的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实训合作单位,拥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稳定师资队伍,相关证书获取率(取证率不低于95%)和培训后推荐就业成功率较高(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不低于80%)。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机构
申报机构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种类型。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培训机构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到企业注册地省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省属高校和职业院校到省厅就业创业处申报(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1号)。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2024年河南省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备案证明(以上均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河南省退役军人特色培训机构申报表》、《河南省退役军人特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两个表格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版)。
四、受理签约
受理机关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申请,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择优选择拟签约培训机构,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五、签约后相关职责
培训机构签约后,作为河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特色培训合作机构,按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开展培训效果评估;按规定开展退役军人培训,负责为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学员推荐就业。
六、其它事项
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71-68060705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南省退役军人特色培训机构申报表.xls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