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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评定烈士的条件

时间:2021-03-31 来源: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烈士褒扬条例》和《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民发〔2012〕83号)规定:

  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被评定为烈士的,应当死难情节突出,堪为楷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