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有关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时代退役士兵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退役士兵充分稳定就业,现将《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4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面向退役士兵高职扩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面向退役士兵的高职扩招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对退役士兵的关心关爱。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高职扩招工作与推动军事人力资源转化紧密结合、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紧密结合、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宣传动员,鼓励更多退役士兵报考职业院校。
二、明确扩招要求
(一)招生对象
1.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报名:
凡具有本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退役士兵均可报名参加此次高职扩招。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报名,考生可直接进行高职扩招志愿填报。
2.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已被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019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等工作由省招办统一安排。8月底、10月份,省招办将组织两次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
(二)招生院校。承担本次扩招任务的学校以省内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和具有高职(专科)招生资格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扩招院校”)为主。具体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将另行通知。
(三)考试形式。考试主要以扩招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为主,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扩招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9月份、10月份,省教育厅将组织两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退役士兵,可免试录取进入扩招院校学习。
(四)学习形式。扩招院校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可以采取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送教下乡”“送教入企”相结合、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教学形式。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全日制的学习形式或者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学生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
(五)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退役士兵,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学费和资助。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417号)规定,“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士兵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稳妥组织实施
(一)切实明确责任。各地教育、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统筹做好面向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的政策宣传、生源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各院校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与当地教育、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的协同配合,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面向当地退役士兵的招生宣传、考试录取、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地教育、退役士兵事务、财政部门和各院校要广泛宣传发动,可以采取媒体宣传以及到部队、社区、企业等现场宣传、现场报名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高职扩招政策、高职办学特色等宣传工作,鼓励退役士兵就近报考就读高职院校,确保将高职扩招政策传达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省教育厅关于考生补报名、开展单招考试、公布高职扩招院校和专业计划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将另行通知。有关高职扩招政策和动态请及时关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和公众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有关高职扩招报名工作请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