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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4-01-22 来源: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意见

宛政〔2013〕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军民结合产业体现着国防科技与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代表着科技创新与现代产业的发展方向,是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对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3〕16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为目标,围绕我市与中央军工企业的战略合作,支持和发展军民结合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和实施军民结合重大项目,培育和建设军民结合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不断提升我市军民结合产业的引领能力,军民两用技术的创新能力,资源要素的共享能力,推动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良性互动,实现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有机融合。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市军民结合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80亿元以上,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8%以上,占全省军民结合产业的15%以上;至2020年,全市军民结合产业产值突破600亿元,基本形成深度融合、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特色明显、优质高效的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格局。

  二、重点工作

  以新形势下国家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和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为契机,积极实施军民结合“五个一批”工程,实现我市军民结合产业集聚、快速、优质、高效发展。

  (一)扶持一批军民结合新兴产业。重点支持以光学元件加工为基础、以光学薄膜技术为核心,以光学镜头、投影设备为重点的光电产业发展;以人造金刚石、立方氮化硼为主的超硬材料和绿色环保印刷材料等新材料产业的发展,积极拓展超硬材料上、下游产品,不断延长产业链;以高倍聚光光伏发电系统、聚合物太阳能电池材料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以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及零部件加工配套的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加快形成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集群。

  (二)建设一批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在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军民结合产业园区,鼓励军民结合项目进入园区集聚发展。加快建设军民结合南阳专用车辆及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重点开发和生产民用及军用专用车辆及车轿、半轴、套管、连杆、轴管、车锁、动力转向系统等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南阳光学投影显示产业园,努力打造光学元件研发和制造中心,加快建设南阳数字投影产业制造基地。建设南阳超硬材料产业园,形成世界级超硬材料及制品研发生产基地。以汽车发动机总成再制造为主,在南阳建设全国、全军最大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生产基地。努力提高基地发展水平,争创国家和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

  (三)培育一批军民结合重点企业。选择具有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的军民结合企业,以及市内为军品科研及生产提供技术装备配套的地方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加大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掌握核心和关键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军民结合型骨干企业。重点支持豫西工业集团、中光学集团、北方星光机电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四五六工厂发展成为高科技、专业化的军民结合大型企业;大力支持中南钻石股份公司、利达光电股份公司和乐凯华光科技公司等军工民品企业的快速发展;支持南阳防爆集团、二机石油装备集团、油田石蜡精细化工厂、华阳装备公司、东佳机械公司、金鹏机电公司、新星光学公司等民口企业提高军品在企业中所占的比重。

  (四)引进一批军民结合重大项目。认真落实我市与中央军工集团已签订的战略合作事项,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使已确定的合作项目顺利实施,早日建成、投产达效。同时,积极寻求与军工央企新的战略合作机会,不断开拓合作新领域。争取我市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与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及有关中央军工集团的联系和项目对接,力争有一批新的产业布局、重点项目落户我市。争取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的专用车生产基地落户我市。

  (五)推广一批军民结合科技成果。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部《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军工产学研项目推荐目录》和《重点军工院校军民两用科技成果汇编》等技术成果在我市的推广应用。在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动力、先进制造工艺及装备、微电子与电子信息和节能减排领域等国家重点推广的项目上,引进一批军民结合科技成果,不断提高我市军民结合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新技术应用能力。

  三、支持政策

  (一)设立产业发展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主要用于我市军民结合产业项目对接合作、基地培育建设、技术引进研发、企业参展参评及资格认定等方面的扶持奖励。

  (二)鼓励军工企业在宛投资。从2013年开始,对进入我市产业聚集区的军工或军民结合产业项目,享受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三)支持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把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逐步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聚集度高、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具有竞争力的军民结合产业基地。

  (四)支持企业创新和质量品牌建设。军民结合企业创建企业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和质检中心的;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争创驰名商标、名优产品的,按照《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意见》(宛发〔2012〕8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奖励。

  (五)鼓励企业开拓军工市场。搭建有效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军工院所与我市企业的科研和项目对接,引导企业参加国内重要的军民两用技术发布会、军品供需对接会等,帮助企业引进项目、寻找合作伙伴。

  (六)支持民口企业参与军品市场竞争。鼓励民口企业积极参与军品的科研和生产,对新获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民口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七)加大要素支持力度。做好水、电、气、运等生产要素的供应协调保障,优先保障重点军民结合企业生产和建设需要。对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和重点项目的合理用地,统筹利用有关指标努力保障。支持和帮助企业上市融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支持其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或企业债券。金融机构对重点军民结合企业要给予信贷支持,执行优惠利率。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协调领导小组

  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南阳市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在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产业布局、项目安排、资金支持等方面积极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

  (二)加强规划引导

  把推动军民结合、加快军地经济共同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引导军转民和军民结合重点项目集中布局、集聚发展。

  (三)优化投资环境

  全面落实国家对军工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驻宛军工企业建设项目在土地、规划、环评、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简化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加强对企业(项目)周边环境的治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干扰。

  (四)建立沟通交流机制

  市政府与驻宛军工央企建立定期交流制度,相互通报情况,增进了解,加深感情,建立友谊,使军工企业和地方经济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