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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6期

时间:2011-05-09 来源: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双拥工作简报

 

 

河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411

 

编者按:最近,安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军分区认真学习、深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的新要求,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取得了积极成效。针对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意见》。这个意见,对于搞好军民融合、共赢发展,促进军地双方建设有一定的指导性,现摘要转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中共安阳市委 安阳市人民政府 安阳军分区

关于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扎实推进

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意见(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要意义

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确保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确保军队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是胡锦涛总书记着眼于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顺应国际国内发展形式深刻变化,立足我国国情,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做出的重大举措。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的工作。实践证明,实现安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不仅需要全市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驻安部队广大官兵的大力支持。特别是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更需要驻安部队官兵不畏艰险、不计得失、不怕辛苦,继续为安阳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因此,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不仅可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而且对于提升城市形象、优化人文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式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着眼于提高社会生产力和部队战斗力,充分发挥军政军民团结的优势,充分调动军队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开辟军地共建新途径,丰富军地共建新内容,培育军地共建新亮点,推动我市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力度,营造军民融合发展良好氛围

在全市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部队官兵牢固树立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思想,深刻认识富国与强军、安定与发展的关系,激发广大军民自觉做好双拥工作的热情,切实做到思想上认同,观念上融合,行动上自觉。在宣传教育方面,重点是打造“一支队伍”、建好“两个阵地”、抓好“三个结合”。

打造“一支队伍”。即军地联合建设一支由驻安部队团级以上宣传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的高素质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双拥宣传力度,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刊,利用消息、通讯、图片、典型报道等形式,加强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加大对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军民融合发展氛围。把双拥工作理论创新作为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举办“安阳双拥工作理论研讨会”,紧紧围绕双拥工作如何更好地为安阳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这个中心议题,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加大双拥组织领导、加强双拥法规建设、开拓双拥活动新领域、创新与时代相适应的双拥活动新载体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总结,努力推出一批有深度的理论成果、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有很强感染力的文艺作品,指导和推动全市双拥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及市内繁华地段显著位置等设置双拥宣传标志牌和双拥宣传栏,大力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融合发展的浓厚氛围。

建好“两个阵地”。一是建好传统教育阵地。烈士陵园、各种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蕴含着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丰富的教育资源,是全方位、多角度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设一批省级、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积极组织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和大中小学生在建党、建国、建军等重要节日,举行纪念、瞻仰等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使传统教育基地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国防意识、培养爱国情感、打牢全市军民融合式发展思想基础的重要阵地。二是建好国防教育训练阵地。充分发挥驻安部队师级史馆、团级荣誉室、民兵之家、少年军校、中小学校、各大企业的宣传教育中心的作用,有计划地对青少年进行国防教育,提高宣传教育质量。依托“少年军校”,建设一批国家、省、市、县级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示范学校与驻安部队结对共建,聘请部队官兵、英模人物、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定期举行报告会或交流会。要通过参加军训和军事夏令营等活动,提高国防意识和拥军观念。

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与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国防教育作为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创建双拥模范城为载体,坚持不懈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拥军热情。坚持抓重点带普及,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青少年为重点,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活动,通过军事日、编发宣传教材、文艺演出、专家授课等形式,扩大社会宣传实效。各县(市)区要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新建改造以及结合城市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城市、农村、大型企业、城乡主干道和部队营地设置宣传牌、宣传栏和固定宣传标语,聚合社会教育力量和资源,不断强化广大干部群众在“融合”中的参与意识。二是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与重大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春节、清明节、“八一”建军节、国庆节、安阳解放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大节庆活动,举行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军民联欢文艺演出,活跃节日气氛。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到驻安部队过军事日,在参加军事训练中接受国防教育。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要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我军始终坚持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宣传人民军队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崭新风貌,宣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政军民团结的生动事迹,激发全市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三是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与军民共建活动结合起来。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继续深化军民共建活动,把军民共建活动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不断创新内容和载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和文明礼仪教育,使军民共建活动更有针对性、更有吸引力,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良好社会风尚,把军民共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开展富有特色的拥军活动,着力为部队建设服务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形式、新方法,按照“发扬老传统,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富有特色的拥军活动。重点是扩大“两项成果”、实现“三个突破”。

扩大“两项成果”。一是扩大非公经济组织拥军成果。我市在探索、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中,非公经济组织拥军活动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县(市、区)要巩固非公经济组织拥军成果,继续推动双拥工作不断向非公经济组织扩大延伸,充分发挥非公经济组织在与驻军部队开展军地共建、与优抚对象结对帮扶等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使非公经济组织成为我市新时期拥军工作的重要力量。二是扩大军民共建和谐社区活动成果。各县(市、区)在军民共建城镇社区的基础上,不断向农村社区推进。没有驻军单位的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要立足以帮扶烈军属、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军转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要充分发挥军民共建和谐社区的作用,广泛开展军地思想、文化、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共建活动,使军民共建社区和谐活动更加突出时代感,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共同推进社会的进步与文明,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社会效益,形成良好的社会新风尚。

实现“三个突破”。一是法律拥军要有新突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同驻军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现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损害军人和优抚对象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对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凡属地方法院管辖的都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涉及军人的刑事、治安案件及交通违章等问题,要及时与所在部队取得联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慎重处置。二是智能拥军要有新突破。全市要加大文化、科技、智能拥军力度,充分发挥地方科教、科研、文化优势,深入开展送书进军营、科技进军营活动,为部队官兵提供现代化科技知识,大力支持部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帮助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军事人才,研究解决科技练兵中的实际问题,促进部队信息化建设。依托重点高校建立现役军人培训基地,每年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地对驻安部队报考军校的战士进行文化知识辅导、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活动。三是行业拥军要有新突破。全市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各行业优势,深入开展行业拥军活动。各县(市、区)在组织行业拥军方面要有新亮点、新举措。全市各企业单位要主动接收安置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任务,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为部队提供支持和帮助。各级道路、桥梁军用车辆通行免费,各类停车场军车免费停放。铁路和公路客运等部门要设立现役军人售票窗口。大力支持军事斗争准备,配合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拥军,协助军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四、树立一批双拥先进典型,打造军民融合发展新亮点

军地要加大双拥先进典型发现、培育力度,大力宣扬双拥典型先进事迹,各县(市、区)和部队团级以上单位都要培养1至3名叫得响的双拥工作先进个人典型,以鲜活生动的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军民融合发展的宣传活力和社会效果。根据每年双拥工作情况,在全市重点做好“五类”先进典型评选工作。

一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典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拥军优属的优势,组织干部职工帮助驻安部队和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办成1至2件影响大、效果好的实事,打造部门拥军新亮点。要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好妈妈”、“好军嫂”等评选活动;驻军单位要积极开展拥政爱民典型评选活动。各县(市、区)和驻安部队团以上单位都要有在各自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在省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先进典型。

二是非公经济组织拥军优属典型。各级各部门要培育、树立一批在接收退伍军人、军人家属以及与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拥军优属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民营企业,带动其他民营企业共同为拥军优属办实事,不断提高非公经济组织拥军优属工作水平。

三是社区拥军优属典型。城乡社区要把志愿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的党员、干部、团员、青年民兵充实到为军人和优抚对象家庭服务队伍中来,切实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扎扎实实为军人和优抚对象家庭做好事办实事。各县(市、区)要培育3至5个拥军优属工作思路新、措施实、服务好的城乡社区典型,形成城乡社区拥军优属工作新特色。

四是行业拥军典型。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的特点,积极开展文化、科教、法制等拥军优属活动,全市要培育形成3至5个叫得响的行业拥军典型,以推动行业拥军向纵深发展。

五是优秀复转退伍军人典型。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先进企业、自主创业的模范优秀复转退军人评选培育活动;要培育表彰一批自强不息、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复转退伍军人先进典型。鼓舞引导广大复转退伍军人坚定信念、弘扬传统、发挥才干,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军民融合发展做出新贡献。

五、狠抓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面落实优待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河南省委、省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意见》(豫发〔2009〕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4号等政策法规。要树立“以人为本、为兵服务”的思想,坚持“国家抚恤、社会优待、依法保障”的方针,把拥军优属活动和优抚对象抚恤、定补、医疗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水平。每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坚持对老战士和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以及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等进行走访慰问。加强对光荣院、优抚医院、纪念馆、军休所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优抚对象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长效机制,完善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办法,加大优抚对象参保费用、门诊费用补助投入,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要贯彻落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符合承租廉租房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供应;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经本人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实身份后,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提供经济适用房;农村抚恤优待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无能力改建现有危房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火车、长途公共汽车;残疾军人享受正常票价50 %的优待;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义务兵凭《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免费游览本市旅游景点。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动员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型社会组织与优抚对象结成帮扶对子,引导鼓励建立爱心献功臣志愿服务团队,定期对优抚对象开展生活料理、医疗检查、精神抚慰等服务活动,积极为他们提供生活救助和致富信息、就业帮助,切实改善和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质量,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功臣、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风气。巩固我市“爱心献功臣”温暖工程成果,继续为优抚对象进行了住房翻修和新建,切实解决农村优抚对象的住房困难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好军人子女入园、入托和义务教育入(转)学优惠政策,确保驻安部队军人子女享受到良好教育。

(二)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城镇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认真落实安置计划,努力使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要探索建立“重点安置、培训就业、经济补偿、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强化技能培训,拓宽安置渠道,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水平,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和支持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要认真做好残疾退伍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在部队因战、因公被评为五至八级伤残的,市区内列入重点安置对象。认真贯彻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工作意见,积极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不断加大军休所软硬件设施建设,确保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落实。要研究制定我市军队退休干部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的具体政策,落实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医疗待遇。

(三)切实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阳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意见》(安政发〔2010〕161号),切实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驻安部队各级政治机关,要加强对干部和随军家属的监督管理,引导、鼓励随军家属转变择业观念,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补助工作。干部转业、调离安阳部队或自主择业退出现役的,部队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地方。民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和就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随军家属档案,全面掌握情况。要健全完善随军家属生活补贴经费发放机制,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要加强随军家属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对随军后领取生活补贴的随军家属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按规定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在企事业单位用工招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着眼共建和谐安阳,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一)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驻安部队要在完成军事任务前提下,充分发挥部队组织严密、战斗力强的优势,大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在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生态城市建设、扶贫帮困、抢险救灾、双拥共建、倡导新风等方面,为驻地和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积极参加城市治污治乱、绿化美化等重点工程,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军分区大力实施助推安阳建设“五项行动”,即帮建农村一线堡垒行动、帮扶粮食高产示范点行动、援建重点生态工程行动、打造安阳文化品牌行动、参加平安安阳建设行动,为建设中原经济区综合势力领先城市和加快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驻安部队要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团以上单位都要建立扶贫联系点,加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扶贫力度,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农民素质,搞好扶贫开发,发展特色经济,治理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构建和谐乡村,务求取得实效。要着眼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活动,大力传播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努力在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中创造新的业绩。

(三)广泛开展军(警)民共建共育活动。驻安部队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双拥工作重要任务,在建设“平安安阳”中加强军地协作。加强军警民联防互动,建立联防责任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采取强有力措施,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千方百计消除不稳定因素。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建立健全联防协作机制,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部队和地方要密切配合,果断处置,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教育引导转业退伍军人珍惜荣誉,发扬传统,保持本色,做维护社会稳定的模范。教育广大军民从政治上看待和处理军政军民关系问题,充分认识以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影响带动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性,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惜团结,倍加维护稳定。要组织军民积极参加建设“平安市、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社区”活动,发挥军地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凝聚军心民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广泛开展扶贫帮助活动。驻安部队团或相当于团的单位都要建立扶贫联系点,积极开展智力和技术扶贫活动,主动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营连级单位,通过扶贫挂钩,采取多种形式,帮助驻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参加驻地“希望工程”建设,尽力帮助解决驻地失学儿童入学难的问题,为发展驻地教育事业作贡献。要主动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捐赠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特别要主动为灾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群众和五保户、特困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积极开展军民共学雷锋共树新风活动。驻安部门营连或相当于营连级单位要组成学雷锋小组,定点照顾烈军属、孤寡老人或伤残群众。驻军科研、医疗卫生、文艺等单位,要利用节假日和军地联合组织重大活动等时机,适时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带头参加和支持驻地城市管理,定期组织官兵走上街头开展各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和市容整治活动,积极为创建文明社会做贡献。

(六)积极参加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驻安部门要主动参与地方组织的各项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与当地制定创建规划、组织创建活动和检查评比工作,重点在抓基层、抓落实、抓制度、打基础上下功夫。要积极配合地方宣传部门搞好经常性国防教育,有计划地开放师史馆、荣誉室,为地方干部群众提供传统教育、国防教育和德育教育素材。要主动协助搞好地方党政领导“军事日”、企事业单位军训等活动,协助地方在中专院校搞好军训,积极办好少年军校,配合有关中小学组织军训和军事夏令营活动。要利用每年元旦、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和其他适当时机,组织一些规模大、有影响的拥政爱民活动,形成军民同心创建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和谐创建等活动,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维护安全稳定,积极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创建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安阳市双拥办)